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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2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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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2月6日讯(记者 董传同 通讯员 安杨) 12月6日,记者从禹城市发改局获悉,该市承担建设的四个节能奖励项目顺利通过国家节能专项核查组终审,认定节能量7.47万吨,项目个数和节能量均居德州市各县市区首位。 这四个节能项目分别是福田药业工业废水沼气发电、禹王公司大豆蛋白生产系统节能改造、兴达化工氰尿酸联产硫酸铵装置节能改造、绿健生物麦芽糖醇生产节能改造。 据了解,国家节能奖励项目,是国家加快推广先进节能技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重要举措,主要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企业实施节能技术改造给予适当支持和奖励。此前,国家已下达奖励资金905万元,终审通过后,国家将下达剩余奖励资金计划59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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