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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2月07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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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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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规定在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暂时中断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制定。我国建立生育保险制度的目的是均衡用工单位生育费用负担,保障女职工在生育期间得到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肥城市生育保险业务自1995年10月起正式实施,自2005年2月起生育保险待遇实行社会化发放。目前社会化机制运行良好,各项业务运行健康平稳。截至2011年三季度参加生育保险职工人数为101238人,其中女职工参保人数为45600人。2011年三季度完成生育保险收入943万元,生育保险待遇支出725万元,享受生育保险补助人数1157人,人均享受生育保险待遇6266元。肥劳社发【2009】8号文的颁布实施,大幅度地提高了生育保险待遇水平,促进了参保人的参保热情,由要我参保变成我要参保,对社会的和谐稳定起到积极作用。 (马骁 田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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