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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2月07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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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枣庄12月6日讯(通讯员 李福伟 记者 马明) 12月6日,滕州市北辛派出所处置一起盗窃案,一名中年妇女到超市购物时顿生贪心,想不走收银台侥幸“过关”,结果被当场抓获。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家住滕州市某乡镇,6日中午,王某某在超市闲逛时,看中了一套化妆品,标价160元,王某某嫌价格太贵,舍不得花钱去买,便心生贪念,想直接带着化妆品出超市。然而,让王某某想不到的是,超市对所有物品都设有条形码,购买物品的消费者必须通过收银台由工作人员进行解码,才能“过关”。但是,王某某不懂得这个基本常识,认为不通过收银台,不花钱就能将化妆品据为已有,当她刚走过收票的关口时,报警器就响了起来,被超市工作人员当场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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