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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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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枣庄12月7日讯(记者 马明 通讯员 李福伟) 7日,记者从滕州市北辛派出所了解到,7日11时许,一位褚姓女士来到派出所报案,称她家10年前买下的二手房因当时没办理过户手续,原来的房主现在要求将房子收回,准备将褚女士一家扫地出门。 据褚女士向民警陈述,2001年她与丈夫商议后,将滕州市安居小区一套80多平方米的二手商品房花了八万五千元买下来,当时的卖主是原房主徐老汉的女儿徐某,褚女士一家当时没办理过户手续,这一住就是近10年。 几天前徐老汉一纸诉状将褚女士夫妻还有徐老汉自己的女儿告到了法庭,诉状内容称徐老汉本人一直跟随儿子在潍坊居住,当时委托女儿看管好房子,徐老汉的女儿在徐老汉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房子卖给了褚女士一家,徐老汉在诉状上要求将房子收回。让褚女士一家发愁的是徐老汉曾多次找到褚女士夫妻俩,告知房子他要依法收回,让褚女士一家准备搬家,而褚女士夫妻二人都是下岗职工,她们一家面临无家可归的窘境。 民警提醒正准备购买二手房的居民,买房时要把过户手续办理好,没有过户手续,房子再便宜也不能买,不然会带来很多麻烦。褚女士当时就疏忽了这一重要环节,像褚女士一家如今居住近10年的房子,房主仍然是徐老汉,而徐老汉要求把房子收回,只有等待法院的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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