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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债不成放火烧人 |
警方迅速侦破诚基中心一住宅楼失火案 | |
- 2011年1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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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96706热线消息(记者 尉伟) 12月6日中午,和平路诚基中心小区21号楼7楼某室发生火灾。消防官兵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努力扑灭大火,5人被成功救出,两人不幸身亡。8日,记者从济南警方获悉,此次起火原因系人为所致。 6日12时15分,济南警方接群众报警:历下区和平路诚基中心21号楼7楼某室发生火灾。接警后,济南警方60余名警力迅速到达现场,控制火势,隔离危险区域,疏散现场群众。经过救援人员两个多小时的努力,14时许大火被扑灭,5人被成功救出,2人不幸身亡。 济南警方“12·6”专案组通过现场勘查、走访现场生还者以及小区物业等有关人员并调取小区监控录像等,确定该起火灾系故意放火案。 经专案组调查,两名死者分别是郭某、卢某,其中郭某为在此租赁房屋办公的某公司司机,而卢某是当天放火的犯罪嫌疑人。因与该公司相关负责人存在债务纠纷,卢某多次上门讨要未果,就购买了汽油于6日上午来到该公司,并威胁如再不解决,就要放火“同归于尽”。 结果,卢某因商谈不成泼洒汽油后点燃,引发大火。卢某、郭某躲避过程中因一氧化碳窒息身亡,室内其他五人则被成功救出。五人肩、背等部位被烧伤。经鉴定,一人轻伤,四人轻微伤。 目前,此案警方仍在进一步调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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