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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联合5部门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检查
让农民工拿到工资回家过年
  • 2011年12月09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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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2月8日讯(记者 董传同 通讯员 孙波 牟永来) 8日,记者从德州市人社局获悉,针对农民工工资发放、最低工资执行等情況,德州市人社局联合住建局、公安局等5部门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此次专项检查时间集中在今年12月份和明年1月份,确保春节前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此次专项检查面向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使用农民工较为集中的建筑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结合德州市的实际,小棉纺、木器业、个体工商户也纳入了重点检查范围。专项检查内容为,用人单位是否按照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遵守最低工资规定及是否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情况,企业经营者拖欠工资后逃匿的情况,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并严厉查处非法用工、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等严重违法行为。 
  对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在依法进行处理的同时,还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对违反国家最低工资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延长农民工工作时间不依法支付加班工资的用人单位,也将及时依法处理。    同时,德州市还将畅通劳动争议处理“绿色通道”,对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举报投诉案件及时调查处理,对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优先审理、裁决。确保到春节前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基本结案,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现在已到了年终岁尾,我们将积极组织协调各级各有关部门,形成做好工作的整体合力,全力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德州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社局局长展德明介绍说。另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农民工,如用人单位存在恶意拖欠工资等违法行为,应及时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规监察科投诉举报,举报电话为0534—2687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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