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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件国家保护动物制品被查获
  • 2011年12月09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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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2月8日讯(记者 曹思扬 通讯员 蒋建华) 8日,市北工商分局在市北区查处3家无证销售国家保护动物红珊瑚、玳瑁等制品的商贩,当场查获10件动物制品,这3家商贩分别被处以1万元、10.09万元和3万元的行政罚款。 
  据了解,红珊瑚和玳瑁分别列入了国家林业部、渔业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保护动物目录》的国家一级水生野生保护动物和国家二级水生野生保护动物,未依法取得《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不得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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