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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港60岁以上乡医老有所养 |
参保者每月可领650元养老金 | |
- 2011年1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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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8日讯(记者 郭佳 彭彦伟) 8日,记者从东港区卫生局获悉,自2012年1月1日起,年龄超过60岁以上的老乡医也被纳入保障范围。乡村医生年满60周岁,或补交保费办理退职养老手续后,可按月领取650元的养老金。 据了解,东港区共有乡村医生1098名,其中60岁以上占20%左右,目前已经为600多名在一体化卫生室工作的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办理了社会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但由于一些体制机制原因,仍有部分乡医特别是年龄超过60岁的乡村医生没能参保,仍然坚守工作,靠工作来养老。 东港区近日制定出台《东港区乡村医生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将年龄超过60岁以上的老乡医纳入保障范围,乡村医生将退有保障老有所养,东港区乡医社会养老保险也实现了全覆盖。 该办法规定,凡在一体化卫生室工作的乡村医生均可参保。乡村医生年交费5500元,并将随经济发展水平作出调整。年龄超过60周岁的,允许补缴。74周岁及以下的,补缴年限为15年减去超过60周岁年数;74周岁以上的,补缴1年。个人交费由区财政根据乡村医生在一体化卫生室的工作年限给予50%的补助。乡村医生年满60周岁,或补交保费办理退职养老手续后,可按月领取650元的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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