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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了优惠卡就不给发票?
地税局:遇到这种情况可以当场举报
  • 2011年12月09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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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威海12月8日讯(记者 林丹丹) 吃饭后用优惠卡打折,饭店不提供发票。经过一再要求,饭店却提供了已经用过的发票。7日,市民马先生遇到了这样尴尬的事。
  7日晚上,市民马先生和几个朋友在高区文化西路一家火锅店内就餐。吃完饭后,马先生用了他的一张8.8折的优惠卡付款。马先生向服务人员索要发票时,却遭到服务人员的拒绝。服务人员称,用了优惠卡打折后,不能提供发票。如果没有用优惠卡打折,不要发票,可以打9折或者提供饮料。
  马先生不满,要求服务人员提供发票。在马先生的一再要求后,服务人员在几张发票中翻找了一张发票。马先生一看,奖区和密码已经被刮开,而且发票印章是其他店面的地址,是张用过的发票。马先生要求更换,服务人员称,这样的发票可以报销,店内没有其他发票。 
  针对马先生遇到的情况,威海地税局征管科李科长介绍,个别商家存在这种违反规定的行为,消费者可在索要发票后当场仔细核对清楚,发现发票错误可以要求商家更换发票。如果商家拒绝更换,消费者可当场拨打“12366”举报电话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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