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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举报客运车辆违法,有奖! |
| 群众可拨打122或88958783,还可写信提供线索 | |
- 2011年12月13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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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2月12日讯(记者 董钊 通讯员 杨厚福) 为鼓励广大群众举报公路客运车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查证属实且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事先并未掌握的,经依法查处后,济南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对举报人予以相应奖励。 群众可拨打122报警电话,或者拨打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举报电话:0531-88958783;来信可寄到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地址: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6897号,邮编250014。 举报受理流程包括受理登记、转递信息、查证违法、反馈结果和兑现奖励五个环节。举报人应详细记录并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供涉嫌违法车辆位置、车型、号牌、违法状态、行驶路线及清晰有效的视听资料等。 奖励范围是:举报公路客运车辆超速行驶违法行为的;举报公路客运车辆超员违法行为的;举报公路客运车辆疲劳驾驶违法行为的;举报饮酒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违法行为的;举报驾驶拼装或已达报废标准公路客运车辆上路违法行为的。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举报人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凭举报时登记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领取奖金,逾期不领奖的,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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