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2011年12月13日
作者:
-
【PDF版】
|
|
|
|
|
本报记者 李晓闻 12日,教育部正式公布幼儿园、小学及中学教师三大教师专业标准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提到教师要保护幼儿或学生的生命安全。幼儿园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中甚至提到,教师要将保护幼儿或小学生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有媒体曾报道)。 据了解,这和近几年学生安全事件频发有关。其实笔者认为,真正遇到突发事故时,老师能不能将学生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会不会效仿汶川地震时的“范跑跑”,这不是简单的一纸“专业标准”就可以决定的,因为人在突发事故面前的表现大多取决于人的本能反应,而这种一瞬间的本能反应则真正折射出了人的道德觉悟。道德觉悟的高低,恐怕不能用简单的标准来衡量吧,教育部门将如何量化“教师要保护幼儿或学生的生命安全”这一标准呢? 其实,要维护师德,在严格教师准入、提高教师专业标准之外,还可以对已经在职的教师进行定期培训,让三尺讲台之上的老师们进一步明确自己肩负的责任。毕竟,即便是经“专业标准”考核合格的教师,其价值观也随时有发生转变的可能。如今不管是中小学还是幼儿园教师,应该都不会放松业务知识方面的学习,那么道德素质方面的进修是否被忽视了呢?如今道德考核被纳入了教师专业标准,也陆续被有些学校纳入招生考核范围,但是学生和老师们真正需要的道德培养课,是否也顺利进入校园了呢?我们似乎是有些看重“标准”、“考核”的作用,而忽视了真正有用的教育和宣传。“专业标准”能够起到良好的导向作用,这毋庸置疑,不过,“标准”毕竟是虚的,教育部门或学校在师德方面采取的行动才是实实在在的。笔者认为,针对教师的道德培养课,与业务知识的培训同样重要,学校可以适当加以考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