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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团购消费者,六成曾“受伤” |
| 全国22家城市消协发布《网络团购消费者权益保护状况调查报告》 | |
- 2011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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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通讯员 孙海明 本报记者 曹思扬 在12日召开的城市消费维权(深圳)论坛上,青岛市消保委联合济南等21家城市消费维权单位联合发布了《网络团购消费者权益保护状况调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夸大宣传、虚标原价、货不对板等成为困扰网络团购消费者的严重问题。针对网络团购中存在的突出问题,22家维权单位联合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在参加网络团购时,要积极采取自我保护措施。 团购卖忽悠,夸大宣传很常见 22家城市消费维权单位在中国消费网等网站联合开展的“网络团购消费者权益保护状况调查”结果显示,网络团购暴露出多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消费者反映强烈、排名前三位的问题依次是:夸大宣传,实际商品或服务与网站广告宣传不符;团购网站承诺的服务缩水;退货(款)难,故意延迟退款或者退款程序极其复杂。调查显示,遇到这三大问题的参与调查者分别为17.05%、12.75%、10.61%。 《报告》指出,团购网站广告宣传与实际商品或服务不符,对消费者极易造成误导。据分析,一些餐饮供应商为了吸引消费者眼球,极力美化网上图片,消费者就餐时才发现,网上图片与实际出入很大。消费者对各种夸大其辞的广告宣传反映最为强烈。 团购网站虚标原价、虚假打折是困扰消费者的一大问题。一些团购网站为了招徕生意,暗中采取虚标原价的方法,炮制打折幅度很大的假象来迷惑消费者。目前,2折、1折、甚至0.2折的促销信息在团购网站上屡见不鲜,打折幅度较大的项目集中在保健养生、美容美发以及婚纱摄影等服务领域。 商品货不对板、质量存在瑕疵、假冒伪劣等现象让消费者叫苦不迭。今年,部分知名团购网站屡屡被曝销售假货,这不仅使这些知名团购网站声誉受损,同时也影响到整个网络团购行业的信誉。 除此之外,消费者参加网络团购还经常遇到送货延迟、拒开发票、货款被骗等问题。 六成团购消费者曾被侵权 此调查显示,网民对网络团购的商品或服务总体评价并不高,其中表示“满意”的仅为16.16%,超过80%的参与调查者表示“一般”或“不满意”,这导致消费者参加网络团购的热情大大降低,一大批中小型团购网站被迫关闭。网络团购之所以迅速降温,可以说与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屡屡受损密切相关。本次调查显示,62.12%的参与调查者表示在网络团购过程中遇到过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情况。 调查还显示,消费者参加团购一旦合法权益被侵害后,25.17%的消费者会选择“与团购网站协商”,24.50%的消费者会与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商家协商,但最高的则是37.92%的消费者选择了放弃维权。这主要是消费者对团购网站和商家处理纠纷的满意程度较差,48.48%的参与调查者表示“不满意”,44.44%的参与调查者表示“一般”,只有7.07%的参与调查者表示“满意”。 团购市场待规范,消费者需自我保护 目前,消费者对整治和规范网络团购市场的呼声较高。24.06%的参与调查者表示,有关部门应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建立团购网站信用评价体系,规范团购行业的经营行为,另有超过20.91%的参与调查者表示,需要建立健全团购网站服务标准,加强对网络团购市场的有效监管,还有近19.97%的参与调查者认为团购网站和商家需要提高诚信经营意识, 对此,青岛市消保委联合21家城市消费维权单位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在参加网络团购时,要积极采取自我保护措施:一是要在付款前对网站的真实性、可靠性进行分析,包括网址、地址、电话、工商执照、ICP备案等;二是查验网站电话、地址、联系人、营业执照等证照之间的内容是否相符;三是不要被某些网站上价格低廉的商品所迷惑,只有QQ、EMAIL、手机号码,没有固定坐机电话和地址的网站,不要轻易与其交易;四是要关注团购网站的口碑及品牌美誉度,参考其他消费者的点评,选择比较熟悉的网站购物;五是保留交易记录、索取售货凭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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