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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工欠薪举报实行首问责任制
拒不接受举报或不作为单位将被追究责任
  • 2011年12月13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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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2月12日讯(记者 张凯 通讯员 李元新) 为确保农民工在元旦、春节前拿到应得的工资,全市将实行欠薪举报首问责任制,对于拒不接受举报和不作为的单位,市政府将追究相关单位责任。
  该制度规定群众来访时,机关在岗被询问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要求首问责任人对群众提出的问题或要求,无论是否自己职责(权)范围内的事,都要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对职责(权)范围内的事,若手续完备,首问责任人要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办结;若手续不完备,应一次性告之其办事机关的全部办理要求和所需的文书材料,不要让群众多跑或白跑。
  全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视频会要求,把预防和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作为两节前一项重要工作摆到突出位置,实行欠薪举报首问责任制,接受举报部门必须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对投诉举报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于拒不接受举报和不作为的单位,市政府将追究相关单位责任。
  据了解,今后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由市住建局牵头,联合相关部门执法。其他行业的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由市人保局牵头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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