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与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省关工委联合发起倡议 |
| “与校车同行,与安全同行” |
| |
- 2011年12月14日
作者:
-
【PDF版】
|
|
|
|
|
本报 行动 本报济南12月13日讯(记者 董钊) 每一个行走在求知路途上的孩子,都不应成为折翼的天使。12日,江苏丰县重大校车事故导致至少15个孩子永远地离开了我们。为保护孩子平安上学、平安放学,即日起本报与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省关工委联合发起倡议——“与校车同行,与安全同行”。 甘肃正宁、辽宁凤城、江苏丰县……数十名花朵一般的儿童失去了生命,原本充满梦想与欢乐的上学路,却成为了众多家长和老师的梦魇。我们无法改变已经发生的事实,但每个人都可以尽一己之力,担负起孩子安全上学放学的责任。 在本次活动中,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与本报联合倡议社会各界在孩子的求学路上给予更多关爱,礼让校车。同时,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将在全省范围内强化对校车驾驶员进行培训、宣传、教育,着重为学校和校车驾驶员发放安全手册,为校车张贴统一安全标识。
倡议书 孩子们是美丽的花朵,孩子们的安全牵动着所有父母和全社会的心,保护孩子们的安全应该成为我们每个人的责任。近年来,国内交通安全问题时有发生,尤其是几起校车恶性交通事故,造成了很大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给家庭和社会带来了巨大伤痛。少年儿童的交通安全已经成为全社会共同关注的问题。在深感痛惜的同时,我们应当更加清醒地认识到:对交通安全的忽视就是对花季生命的忽视!交通安全应当警钟长鸣!为此,我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校车驾驶人员应当以切实保障少年儿童安全为己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杜绝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员超速等现象发生。 二、家长应严格遵守相关法规政策,不让少年儿童乘拼装车、报废车、农用车、货运车等非法运营车辆上下学。不让乘坐超员超载、运行不规范、质量不过关的校车。 三、坐校车时,如遇超载情况,鼓励孩子们及时向老师、家长、交警反映情况。成年人应严格规范自身文明行为,践行交通文明,为孩子们树立遵守交通秩序的良好榜样。 四、学校应建立、健全校车及其驾驶人安全管理制度,对校车驾驶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并同他们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切实为学生行车安全负起责任。 五、广大司机朋友在驾驶车辆的过程中,注意礼让校车,不抢道、不超车、让孩子的上学路更顺畅、更安全,为孩子们的出行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社会各界切实承担起保护学生平安上学路的社会责任,发挥对安全校车的监督权,发现违法违规现象,应积极举报,对于违法行为相关部门将严格查处。
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省关工委 齐鲁晚报 2011.12.13 全省校车司机 将接受强化培训 本报济南12月13日讯(记者 董钊) 作为保护孩子们平安上学放学的直接参与者,校车驾驶员的责任可谓重大。在发起“与安全同行,与校车同行”倡议的同时,本报将联合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省关工委走进学校、企业、社区和农村,在全省范围内进行校车司机交通安全强化培训,提高校车司机的安全意识,逐步提高他们的道路交通事故预防能力。 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有关人士表示,这次培训将组织专业人士总结分析目前的交通安全形势,并结合各自辖区校车运行的特点和整体交通状况,为校车司机们上安全课。同时,本次强化培训还将通过曝光部分校车事故、普及校车交通事故预防知识等形式促使校车司机进一步严格遵守校车管理办法,逐步提高事故预防能力。确保学生平安上学、平安回家,让家长们放心、安心。
□读者建言 莱芜雪野旅游区交警大队教导员王勇:关键还在家长,千万不能为了省钱,把孩子交给不具备条件的车。 临沂童星实验学校义堂园区邵美琪的爸爸:学校和政府一定要舍得投入,投入了资金才能购买符合标准的校车,投入了人力才能把校车管起来。 青岛下泊小学副校长王绍尉:学校毕竟只是个教书育人的地方,希望能由政府部门主导,建立专业校车运营体制。 文登宋村镇郑家沟孩子家长于健合:我听说校车司机挣钱不多,所以希望政府部门能考虑多给司机点补贴。 本报记者 闫秀玲 张纪珍 赵 波 林丹丹
校车更安全 请您提意见 校车安全牵动着家长、学校乃至全社会人的心,目前《校车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正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为了避免悲剧再次发生,为了让孩子们上学的路上更安全,本报请您也为校车的安全支一个招,尽一份心。 如果您对校车安全管理、校车司机以及校车通行安全、校车乘车安全等有自己的建议和想法,请拨打本报热线96706建言献策,或者发送到我们的电子邮箱woxinwen@126.com,我们会将您的意见整理归纳后统一反馈到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