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齐鲁晚报数字版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冒充大学生取得宿舍钥匙
17岁女孩盗窃7台笔记本
  • 2011年12月14日  作者:
  • 【PDF版】
  追回的笔记本电脑。  警方提供
  本报96706热线消息(记者 吴金彪 通讯员 刘巧) 一名17岁的女孩冒充在校学生,短短几天内竟然盗窃3所高校宿舍笔记本电脑7台,涉案总价值5万余元。12月12日,该女子被长清公安分局大学路派出所民警抓获。
  12月5日10时35分,长清公安分局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某高校一宿舍被盗笔记本电脑3台,犯罪嫌疑人假冒本校学生朱某,在楼寓管理处骗取钥匙后进入宿舍,窃取笔记本电脑3台。同日下午,相邻一高校某宿舍同样发生笔记本电脑被盗案。
  接到报案后,大学路派出所迅速确立了高校发案的重点时段和重点部位,与高校保卫处联合开展巡逻盘查工作,逐步排查缩小侦查范围。
  通过调取分析某高校案发现场监控录像,民警发现一名左手腕处佩戴红袖套的瘦小“男子”有重大作案嫌疑。并确定嫌疑人很有可能在大学园区继续作案,民警于是开展了艰苦的蹲点守候和走访摸排。
  12日上午11时,民警在某大学守候时,与该校保卫处合力将正在该校19号宿舍楼某室实施盗窃的犯罪嫌疑人庞某(女)成功抓获。而外貌酷似男生的庞某正是民警在监控录像里发现的瘦小“男子”。
  经审查,庞某,女,17岁,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人,庞某供述了2011年11月份以来她先后冒充在校学生在3所高校宿舍作案4起、盗窃笔记本电脑7台、涉案价值5万余元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庞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现已追回被盗笔记本电脑5台。

□警方提示 高校宿舍被盗案增多
  入冬以来,高校宿舍被盗案增多,犯罪嫌疑人利用大学生在校园内张贴的寻物启事等途径获取学生信息,后假冒学生姓名到楼寓管理处骗取宿舍钥匙后实施盗窃。警方在此提醒高校学生提高警惕,不要随意透露个人信息;也提醒高校物业管理部门加强巡逻防范。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