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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2月14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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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玉胜
今年8月,邯郸推出有奖举报政策,凡举报问题食品药品被查实,可获奖10万。律师殷清利想知道,政府是否能按文件办事,接连举报问题食品10起,使用拍照、录像等各种取证手段,并请工商现场查处,但均无果。工商部门甚至向他坦言,小工商所惹不起大超市。(12月13日《新京报》) 对于问题食品久禁不绝的顽疾,人们总爱从“两头”反思原因:一是埋怨消费者维权意识淡薄,二是指责工商部门监管不力。如今,人们从律师殷清利奔波4个月、接连举报10起食品案件的行动中,看到了消费者维权意识的觉醒与执着,也从10起案件无一起得到查处的尴尬现实中,感受到了工商部门不作为的无奈,原来“小工商惹不起大超市”。 一句“惹不起”似乎道出职能部门监管乏力的“苦衷”,但对有“职”无“能”的执法部门给予“理解”之后的人们,却更加大惑不解:连以查处伪劣产品、维护市场秩序为己任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都对不法超市奈何不得,那普通百姓何以维护消费权益? 工商部门天生就是假冒伪劣产品的“克星”,何以如此惧怕兜售劣质产品的不法超市。按照常理推测,人们一定会很自然地归纳出三个原因:要么超市太强大,或者部门有短处,更或政府不做主。不幸的是,殷清利律师4个月举报、维权的艰难过程,似乎让上述三条缘由得到了印证。 也许,与工商部门失信于民的窘况相比,政府对“凡举报问题食品药品被查实可获奖10万元”承诺的失约,对公民举报维权热情的伤害更大。由此看来,遏制问题食品久禁不绝的顽疾,不能仅对职能部门的失职问责,政府更应成为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的坚强后盾,成为维护消费者利益、建设信用社会的第一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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