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垃圾成堆无人处理,还面临停水问题 |
| 物业撤离闪了小区居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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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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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8451234热线消息(记者 任洪忠 李璇) 12日,家住城区阳光花园小区的王先生反映,11月底,小区物业突然宣布撤离,至今已有十多天。目前小区里垃圾成堆无人处理,如再没人出面管理,小区居民可能还会面临停水的问题。 “物业说走就走也不行啊,至少得找到一个交接的吧?”王先生说,物业撤离后,小区里垃圾很快堆成了山,再不清理连路都得堵住。小区没有业主委员会,也没有居民出面牵头管理,现在门岗也撤了,小区居民的安全都没有保障。 “物业工作人员收了11月份的物业管理费和水费就撤了,现在最主要的麻烦就是垃圾越堆越多。虽然物业在的时候,管理力度也不大,但也比没有强,至少垃圾不会存这么多。下一步,该交水费时要是没人收,我们可能还会面临停水。”居民范女士说。 聊城绿园物业一贺姓负责人表示,物业撤离该小区前,贴了通知告知业主,同时也反映给了市房管局物业管理科和阳光社区。“很大一部分住户不交物业费,500户约有200户不交的,我们工资不够发的,现在一直是赔钱,物业根本无法正常运转,只好撤离。” 该负责人说,物业在2005年进驻小区时,跟开发商签了三年合同,但是第二年就见不到开发商了,开发商承诺的补贴也没拿到。物业一直坚持着,现在实在坚持不下去了。 新区街道办事处阳光社区社区书记付女士表示,绿园物业撤离只是口头说过,截至目前没接到业主反映该问题。小区物业撤离,最好的办法就是小区自主解决,成立业主委员会自主管理,社区可以协调工作。 市房管局物业管理科工作人员表示,绿园物业撤出阳光花园前有过口头表示,目前没接到绿园物业书面报告。根据相关要求,物业撤出小区要提前两个月提交书面报告,对于没有报告直接撤出的,记录到物业信誉档案,情节严重的可能取消物业资质。 该工作人员表示,《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中有一个属地管理原则:在没有物业的情况下,社区有责任保障小区基本运转,应急管理,帮助收取物业管理费用。在维持小区简单保洁、维修的情况下,空余时间组织成立业主委员会、召开业主大会,再选物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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