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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讨工钱爬上40米高塔吊
一农民工薪酬成功讨回,但因扰乱单位秩序被行政拘留7天
  • 2011年12月14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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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发现场,范某在高高的塔吊臂上,只能隐约看见一个人影。 本报记者 王超 王健 摄
  本报12月13日讯(记者 王超 王健) 13日上午,在府前街蓝天小区施工工地,一名民工为讨要工钱,爬到了工地上40多米高的塔吊上。
  13日上午10时30分左右,记者接到了东营市人民医院急诊科提供的线索后,迅速赶到事发现场——蓝天小区施工工地。记者在现场看到,在一栋在建高楼旁的塔吊上,一个人正站在塔吊臂延伸出的一端,很多民工已聚集在事发工地的塔吊下。明月派出所民警、消防人员、医院的120急救车也都赶到了现场,并正在对其展开劝说。
  记者询问了正在围观的一些民工,不少人都摇头说不认识塔吊上的人。其中一位民工告诉记者:“具体细节不太清楚,人也不认识,因为不是一个工种的,但听说有可能是干完活没给工钱。”
  由于天气寒冷,男子又在40多米的高空,救援工作难以展开。该男子情绪激动,随时都有可能发生危险,民警向其喊话进行劝说,以稳定其情绪。民警了解到男子与工地存在劳资纠纷后,马上与施工方、开发商进行了联系,协调解决其工资纠纷。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僵持,下午1时左右,工地一负责人带来16000多元钱后,在警方与现场人员的劝说下,男子终于打消了轻生的念头,从塔吊上慢慢地爬了下来。随后,民警将该男子带回明月派出所,进行详细情况了解。
  据明月派出所民警介绍,该男子姓范,来自吉林长春,今年57岁。范某在蓝天小区施工工地做钢筋工,工期结束后,他一直未得到施工方江苏一家公司的工钱16745元。经过多次索要无果后,范某便在当日上午10时许爬上工地的塔吊,以极端的行为来讨要自己的工钱。
  目前,范某因扰乱单位秩序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7日。民警提醒,农民工遇到劳资纠纷,在讨要被拖欠的工资时一定要采用合法手段,不要做出跳楼、爬塔吊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过激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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