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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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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2月13日讯(记者 董传同 通讯员 王伟 徐飞) 12日,临邑县张女士来到县消协投诉:商家给她推荐的一款电动三轮车,说是能跑80里,结果根本达不到。 张女士说,电动车是11月27日在临邑县城区南商业街的一家店面购买的,当时店主承诺说电动车能跑80里。张女士没想到,电动车第一次拉货就出现了问题,拉上货物才走到半路就没有了电力。第二次,张女士按照说明书将电充足,结果还是没走到家就没电了。张女士联系卖家,卖家说电瓶工作能力还未完全激活,让张女士再行尝试。第三次,张女士又到城区拉货,刚出县城电动车又没了电。 张女士找商家理论,要求退货。商家以电动车不存在质量问题不予退货,建议更换电池却又要收取280元的费用。 消协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经调解,电动车卖家答应给张女士退货,并赔偿各项费用共计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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