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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阻强迁,让七旬老母看门
“老赖”耍花招被法官强制执行
  • 2011年12月14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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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某留下70多岁的老母亲(左一)看门。 赵壁 摄
  本报12月13日讯(通讯员 叶达 记者 赵壁) 为阻止法官对已被拍卖的抵押房屋进行强迁,即墨“老赖”高某让七旬老母在家中看门。13日,青岛崂山法院执行法官强行开锁破门进入后,将老人和家具安置到租来的房屋里。
  上午10点,青岛崂山法院执行法官驱车来到即墨市嵩山二路永和花苑38号楼住宅,对其中高某名下的房屋进行强迁。此前,法院已经下发了强迁通知,上面清楚写有强迁的时间。但当执行法官敲门时,房屋里一直没人应答。法官找来开锁人员,强行开锁破门才得以进门。 
  执行法官进门后发现,屋里家电家具齐全,高某70多岁的母亲一人在里面。她告诉法官,高某人在北京,希望法官等高某回来之后再执行。随后,法官电话联系上自称是律师的高某。执行法官将房屋拍卖所得的39万元扣除申请执行人张女士的近22万元本息后,用剩下的钱租了一处房屋,将高某房间里的东西搬进去,并将高某的母亲安置好。整个执行过程长达近3小时。 
  据了解,2008年1月份,高某以该处房屋作为抵押物,向张女士借款17万元,当时双方约定3个月后,高某还款给张女士,但是高某并未守约。无奈之下,张女士于2009年将高某起诉到即墨法院,经法官调解,高某与张女士达成调解协议,约定高某2009年12月30日之前支付给张女士本息,逾期不还加倍支付利息。但是到期后,高某依然拒绝还款。张女士随后在即墨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0年5月10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崂山法院执行该案。此后,崂山法院执行法官多次向高某送达传票和执行通知,高某见法院要评估拍卖该房屋后,又承诺今年6月30日前付清欠款,逾期不还就是同意拍卖房屋。今年7月18日,高某仍然没有还款,崂山法院遂对该处抵押房产进行评估拍卖,以39万元的价格成交。但是高某在房屋被拍卖后,依然拒绝配合法院执行工作,置法院下发的强迁通知于不顾,拒不腾房,最终被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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