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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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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枣庄12月13日讯(通讯员 马运靖 记者 张冬梅) 12日下午5点多,滕州市滨湖镇的孟某骑电动车在路上撞人后,不但不赔礼道歉,反而还将被撞之人打伤,结果自己也落了个依法被拘的下场。 12日下午5点,孟某在滕州城区喝完酒后骑着电动车回滨湖,当行至济枣公路大坞段时,他试图超越前面一名骑电动三轮车的男子。但由于孟某喝了不少酒,晕晕乎乎的,不小心就撞到了骑电动三轮车的男子,不过撞得不是很厉害。被撞男子表示,当时如果孟某停下车说句客气话,这件事也就过去了,可没想到孟某连停都没停。“我当时气坏了,所以就骂了两句。”被撞男子说。 孟某听到有人在后面骂他,非常生气,于是就停下车来等被撞的人。被撞的人看到孟某在路边停下,就追过来说道:“你撞完人也不赔礼道歉,还讲不讲道理。”说着就用手在孟某胸前推了两下。孟某一看被撞的人敢推他,在酒精的刺激下,抬手就朝被撞人的左眼部打了三四拳,当场就将被撞人左眼上方部位打出血。被撞男子随即打电话向大坞派出所报了警。 民警根据双方当事人陈述及现场证人笔录,依法将涉嫌殴打他人的孟某行政拘留。当接到行政处罚告知笔录时,孟某后悔不迭,连称都是喝酒惹得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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