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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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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2月14日热线消息(记者 董惠)“当时买房时说好会尽快给办房产证,但现在连个影都没有。”14日,市民蔡先生向本报反映,2009年,他在V1广场买了一间商铺,交付全款后到现在都两年多了,却迟迟拿不到房产证。 据蔡先生反映,2009年时,自己想购买间商铺做投资。由于V1广场位置较为优越,自己就一次性付了款。“2009年交款时,开发商承诺会尽快将房产证办下来,但两年多来,每次询问,他们都一而再,再而三的延期。”蔡先生没有想到这房产证一等就是两年多。 14日,记者从蔡先生出示的一份《潍坊商品房买卖合同》上看到,第八条中“出卖人应当在2010年6月30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第十五条中,“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180天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 对此,山东王杨律师事务所的一位律师告诉记者,虽然蔡先生在2009年交了款,但并没有交房。实际交房日期应为2010年6月30日,“也就是说,从交房到现在,房产证已经拖了近一年半”。 蔡先生告诉记者,他的多位朋友也购买了该广场商铺,都未拿到房产证。 随后,他拨打了V1广场相关负责部门的电话。蔡先生告诉记者,一位工作人员说,由于开发商先得取得整个广场的产权总证,即大证后,才能给每个业主分发各自的小证。已经提请了材料,最快明年四五月份会给办下来。至于为何拖了一年半,该工作人员也未给蔡先生一个明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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