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齐鲁晚报数字版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3.4万个体户不再缴营业税
  • 2011年12月15日  作者:
  • 【PDF版】
  本报12月14日讯(记者 曹宏源) 近日,我省对营业税起征点做出调整,按最高限征收营业税。14日,记者从德州市地税局获悉,经测算,全市将有超过3.4万户个体工商户不再缴纳营业税,减免税款超过五千万元。
  根据新政策相关规定,按期缴纳的营业税起征点(不含房屋租赁)调整为月营业额2万元,房屋租赁调整为月营业额5000元;按次纳税的调整为每次(日)营业额500元。这也是继2006年我省将个体工商户起征点由1000元调整为5000元之后的又一次重大调整。
  据德州市地税局相关测算显示,目前全市共有40955户个体工商户。新政策自2011年11月1日起执行,全市不再缴纳营业税的个体工商户超过3.4万户,减免比例近9成。据估算,减免税款也在五千万元以上。 
  德州市地税局的相关工作人员认为,加上今年以来实行的个税起征点调高、增值税起征点上调等一系列政策,都体现了国家减轻各社会群体压力,调节收入分配差距的政策方向。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