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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载大货车,摇身变成“大祸车” |
交通部门大力查超载,违法司机玩起“躲猫猫” | |
- 2011年12月15日
作者: 本报记者 姚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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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载大货车猛于虎”,许多市民面对道路上呼啸而过的超载大货车时,唯恐躲之不及。为避免大货车超载酿成悲剧、造成损失,菏泽市交通监察部门逐渐加大对超载超限车辆的治理,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找“车托”、大货车集体冲卡等躲避查处的手段屡见不鲜,治理超载超限仍任重而道远。 超载大货车两宗罪 损毁道路、易酿事故 14日16时许,牡丹南路上,一辆满载沙土料的大货车从记者乘坐的汽车旁边驶过,随着道路颠簸,冒尖的沙土不断抖落,大货车所到之处,尘土滚滚,留下一地泥印。“这车装这么满,一看就超载了。”菏泽市交通运输监察支队副支队长晋本义说。 据晋本义介绍,按照山东省道路运输相关规定,目前上路大货车不能超过55吨,主驱动轴外每减少两个轮胎减少4吨,但许多大货车司机在利益驱使下,多拉快跑,少的超载10%,多的甚至能达100%。“不光大货车超载,连核载2.5吨的农用三轮车,也敢装20吨!” 他列举了超载车辆的两宗“罪”:一是一旦超载超重,遇到道路突发情况时反应更慢,制动功能减弱,容易出现刹车失灵,发生交通事故;二是对公路损毁严重,减少公路使用年限。 超载大货车的高事故率和对路面的损毁使它成了许多人眼中的“大祸车”,市民唯恐躲之不及。“谁不怕这些超载大货车啊,虽然规定市区内时速不超过50公里,我看有时80公里也有,车身又重,遇到紧急情况刹车都来不及,简直是马路杀手。”谈起超载又横冲直撞的大货车,出租车司机穆师傅直言看见就躲。 交通部门严查超载车辆 形势依旧严峻 菏泽市交通运输监察支队担负着查处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的任务,目前全市共有3个已投入使用的Ⅰ类治超检测站,和5个已投入使用和5个正在建设中的Ⅱ类治超检测站。 据了解,今年以来,菏泽市交通运输监察支队不断加大路检路查力度,针对客车超员、货车超限超载开展了一系列的集中治理和专项治理活动。按照《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等相关规定,对于查获的违法车辆,超重10%以下的实施教育并放行,10%以上的就要强行卸货。 据统计,今年以来,菏泽市交通运输监察支队共出动执法人员38656人次,出动监察车辆3795辆次,检查车辆56261辆次,查处违章车辆5768辆次。其中1至11月份,全市共查处非法超限超载车辆0.7万辆,卸货9.2万吨。公路运输超限超载率由以前的4%下降至3.8%,同比降低了0.2%。 尽管超限超载率有所下降,但今年以来,国内因超载引发多起重特大交通事故,依然让人感到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的形势严峻。据统计,刚入9月仅一周,G220曹县治超检测站就查获35辆超载超限车辆,平均每天查获5辆。 找车托、集体冲卡 货车躲避查车出歪招 严格检查起来,违法司机就想起种种歪招,找“车托”、集体“冲卡”成为惯用手法。“检查时,能遇到十几辆甚至二十多辆大货车集体冲卡的现象,这些大货车在路上前后照应、集体行动,强行冲卡,给查处超载超限带来很大难度。”晋本义告诉记者。 为躲避检查,专门为超载货车通风报信的“车托”应运而生。“按照规定,我们一天只能在一条路上查,所以出现一群专门为超载大货车‘探路’的‘车托’,他们发现某条路上有监察队员,就给后面大货车打电话,提醒他们绕行检查点,现在路网这么发达,只要前面有人通风报信,后面就容易绕开,和执法人员玩起捉迷藏。”晋本义说,查处违法车辆,就得斗智斗勇。 另一方面,负责治理超限超载的监察支队执法范围主要集中在城区之外。晋本义告诉记者,交通部门主要查处国省干线和高速连接线上的超限超载车辆,查处时实行“一天一线一点”制,即每天只能在一条路、一个检查点执法,如果要进入市区查处,需上报菏泽市纠风办,获准后方可上路执法。 “真正从根源上治理超载超限,最好由政府牵头,交通、交警、工商、质监、安全等多部门联动,可以借鉴济宁、陕西、河北等地的先进经验,从查处车辆改装开始,加大查处和整改力度。”晋本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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