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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警示教育、纪律约束
岚山车管所全面打击非法中介
  • 2011年12月15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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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2月14日讯(通讯员 祝阳) 为严厉打击非法中介,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形象,推进和谐警民关系建设,岚山大队车管所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从严整治代办驾驶人考试、车辆年检、上牌照、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非法中介”行为。
  加强警示教育。教育车管民警及工作人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签订岗位责任状,提高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自觉性,坚决抵制“非法中介”的侵蚀。履行首问负责制,确保群众的知情权,杜绝“冷、横、硬、推”和“四难”现象,完善各项便民服务措施,及时帮助群众解决困难。 
  加强警务公开。在业务大厅设立警务公示牌,将办事流程、所需资料、收费标准、注意事项等逐一列出,将收费标准和办理程序公布,使群众办事对照查询、一目了然。将驾驶证审验、换证、新车注册、年检等业务流程分别制作服务指南发放给办事群众,及时解决群众不了解办牌办证业务流程的问题,增加业务工作的透明度。设立了导办服务台,专门安排人员为群众办理业务提供指导和咨询服务,及时帮助群众填表、拓号、选号,指导群众直接到相关业务窗口办理手续,规范车管业务办公秩序,最大限度挤压“非法中介”人员的生存空间。
  严格纪律约束。坚决杜绝民警与工作人员为“非法中介”人员行方便、开绿灯的问题,发现有与“非法中介”串通、以权谋私代办业务问题,民警予以通报批评并调离岗位,协勤人员立即辞退。对“非法中介”人员拒绝办理业务、限制其自由出入大厅,发现与“非法中介”分子有业务往来、交往密切的,及时进行诫勉谈话和内部岗位调整。所长对办理各项业务程序做好现场督察,不定时到业务大厅巡视,对经常出入业务大厅代办业务的“非法中介”人员及时制止、提出警告、将其赶出大厅,并及时通知相关业务岗位对该人提交业务限制办理。
民警担任学校法制员 交警岚山大队严格校车管理


  11月30日,岚山大队宣教科科长王均亮带领宣传科民警来到区烟草专卖局,开展了一次。讲座过程中,民警结合当前辖区的安全形势和冬季道路交通特点,着重就如何安全行车、确保自身安全等方面进行了讲解,同时讲解了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引导大家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出行、安全出行。课后,大队民警还与前来参加讲座的职工进行了互动,征求他们对大队交通管理工作以及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通过这种“走出去”征意见的形式,实现真正意义的“广纳谏”。 (邵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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