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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家医疗机构月底前完成“体检”
执业地点、范围与实际不符将不予通过
  • 2011年12月16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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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枣庄12月15日讯(记者 孔红星) 15日,记者从滕州市卫生监督所了解到,卫生部门将对滕州市辖区内个体诊所、卫生所、门诊部、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医疗机构约160家进行“体检”,其中医护人员的执业地点、范围与实际不相符的一律不予通过验收。
  据介绍,依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医疗机构效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滕州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于近期对滕州市辖区内个体诊所、卫生所、门诊部、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医疗机构约160家,全面展开了2011年度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校验、变更和再次注册登记工作,此项工作准备在12月31日前全部完成。
  此次校验工作的程序是医疗机构将申报材料直接报送至滕州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将申请材料统一报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所对申报单位进行资料审核和现场验收,作出许可决定,报卫生局审批。滕州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将对各类医疗机构除硬件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外,对各医疗机构的人员资质也进行了硬性要求,医护人员的执业地点、范围与实际不相符的也一律不予通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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