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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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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2月18日讯(记者 秦昕)潍坊高新区劳动就业办公室对每位灵活就业困难人员发放3420元的社保补贴。到目前为止,共有80多人通过补贴审核。 为进一步解决灵活就业者的生活难题、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日前,潍坊高新区出台了《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申报社会保险补贴的管理办法》。灵活就业指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工作等形式就业,不包含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发放社保补贴。 《办法》规定实现灵活就业并以个人身份办理劳动人事代理、缴纳社会保险的就业困难人员,其中,女性四十周岁、男性五十周岁以上,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以及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持相关证明材料到高新区就业办,可享受到《办法》所规定的2011年度最低缴费基数的养老、医疗两种保险费数额之和的三分之二(3420元)的社保补贴。 截止日前,共有80多人通过补贴审核。据高新区劳动就业办工作人员介绍,通过审核灵活就业人员困难人员的社保补贴将于2011年底全部发放到位,以解决就业困难人员的生活困难问题。 据介绍,此项新政策有利于鼓励就业困难人员以多种方式实现就业,加强灵活就业的稳定性,促进该区的就业工作。截至目前,潍坊高新区所有就业优惠政策已全部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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