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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近千辆校车张贴安全标识
“与安全同行”走进东营
  • 2011年12月19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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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警和校车司机一起为育才学校的校车贴上了“与安全同行”的爱心标识。 本报记者 段学虎 摄
  本报12月18日讯(记者 段学虎 通讯员 范晓辉) 16日下午,本报记者与东营市交警支队民警来到东营市育才学校,开展校园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活动中,东营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一中队民警从基本的交通安全常识入手,对正要准备上车的孩子们进行安全教育。最后,民警还与校车司机为校车贴上了“与安全同行”的安全标识。
  日前,本报联合省公安厅交管局、省关工委发起的“与校车同行,与安全同行”倡议行动,得到东营市交警部门的积极响应。  记者从东营市交警部门了解到,截至目前,东营交警部门已经为全市的近千辆校车张贴了安全标识,此外,交警部门还提醒广大市民,当看到校车行驶在路上时,其他车辆应该礼让,给孩子们创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核载14人 该车竟装了21人!
  本报12月18日讯(记者 段学虎 通讯员 陈新建) 12月16日早晨7时30分许,东营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机动中队民警在东营市东三路与金辰路路口附近,查获一辆超载的校车,民警现场将学生分流以后,已将该超载校车的相关情况,上报了东营市交警、安检、教育等部门。
  12月16日早晨7时30分许,东营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机动中队民警两人驱车前往东营市东城胶州路站岗值勤。当民警驾驶警车行驶至东三路与金辰路路口时,发现一辆车号为鲁E88XXX中型普通客车车内载有数名学生,涉嫌存有超员交通违法行为。民警随即对该车进行检查,发现该车内共载有21人,经核对车辆行驶证,此车为东营市某私立幼儿园的公务用车,民警通过检查该车的行驶证以及驾驶员刘某的驾驶证等相关证件发现,车辆核定载客为14人,实际载人21人,超员达到50%。执勤民警已对该车辆进行了扣留,并立即向上级部门做了汇报。东营市交管部门表示,将对该违法车辆严格按照程序处理,并抄告安检、教育部门,对驾驶员交通违法行为按照法律规定作出处罚决定,并责令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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