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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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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2月19日(记者 丛书莹)19日,记者从奎文区国资局了解到,近期奎文区建设了政府“公物仓”,对行政单位固定处置资产进行调配,这在潍坊市还是第一家。 公物仓是政府资产管理部门对相关资产进行统一购置、统一管理、统一调配、统一处置的运作平台。奎文区公物仓位于城区四平路与福寿街路口以南,占地1000平米。截至目前,奎文区已审批处置资产986万元,收缴国有资产处置收入69万元。 如果奎文区的一行政单位要购置新一批办公用品,单位将不能自行处置原来的的这批资产,而是把这些资产放到奎文区设置的“公物仓”中。上缴的资产如果有利用价值,那么会循环再利用。另外,没有利用价值的物品将送到拍卖行进行拍卖。 记者从《奎文区政府公物仓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中看到,行政事业单位处置的国有资产,凡单件原值在1000元以上或者单位价值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但批量价值在1万元以上的,均应上缴公物仓。行政事业单位更新置换出来的能够正常使用的旧资产,应在购到新资产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旧资产上缴公物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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