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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陵县专项检查鞭炮市场 |
| 取缔1户无照经营户,责令3户证照不齐的限期补齐 | |
- 2011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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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2月19日讯(记者 马瑛 通讯员 林荣辉) 春节将至,为严防在销售环节发生烟花爆竹爆炸伤亡事故,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陵县工商局对烟花爆竹市场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 据了解,该局严格烟花爆竹市场准入制度,对未经安全监管部门审查批准和未办理《营业执照》的,一律不允许从事烟花爆竹批发和零售业务。加大市场检查,对重点市场和重点区域进行重点检查。凡经营单位和个人未在指定地点经营,以及设在不符合规定地点进行销售的网点,责令经营者立即更换经营场所,不按时迁移的吊销《营业执照》;严禁在国道、省道等人员、车辆较多的主要公路沿线及其周边地带设立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点;严禁走街串巷销售烟花爆竹;严禁在集贸市场、农村大集内出售、燃放烟花爆竹。加强对进入流通领域的烟花爆竹质量监管。 对国家明令禁止的拉炮、摔炮、砸炮、擦炮和直径大于30毫米的双响爆竹,无生产厂家、无生产地点、无产品标识的“三无”产品,以及从非定点供货单位购进的产品,一经发现全部没收销毁。截至目前,全局共出动执法人员43人次,检查烟花爆竹经营户85户,对3户证照不齐的经营户要求限期办理,取缔无照经营户1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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