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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拨水表,日耗水不升反降 |
| 青岛稽查“水耗子”,一洗浴中心偷水半年补缴水费5万元 | |
- 2011年12月20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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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2月19日讯(记者 蓝娜娜) 用回拨水表指针的方式偷水,一洗浴中心日用水量不升反降。19日,青岛市有关部门对这家洗浴中心进行了查处,追缴半年水费5万余元。 19日上午9点半,青岛市打击偷盗水办公室工作人员联合公安部门的执法人员来到长兴路83号一家洗浴中心,在查看该洗浴中心用水量记录卡时发现,该商户5日用水量是216立方米,而8日用水量只有86立方米,不足5日的一半。 青岛市打击偷盗水办公室工作人员称,洗浴等行业冬季用水量大,突然减少用水量很不正常。而在本次查处之前,他们曾在巡查中发现了该商户用水行为异常,后经多次跟踪记录,在证实该用户确实存在回拨水表指针进行偷水的行为后,向警方进行报案。 在执法现场,执法人员在确认该用户回拨水表指针属窃水行为后,稽查人员当场向违章户下达了《违章用水通知书》,并对其进行了摘表停水。该用户也承认违章用水事实,并在《追缴水费告知书》上签字。按照《青岛市城市供水条例》的有关规定,此次追缴水费额度为5万余元。 近几年,青岛市海润自来水集团稽查队多次联合公安部门对违章用水进行查处,违章用水行为逐渐减少,但宾馆、饭店、洗浴、洗车等行业的部分商户仍存在违章用水行为。对此,青岛市海润自来水集团稽查大队负责人称,今后会加大打击偷盗水行为的力度,对于查处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的盗水案件,将移交公安部门,并依据《刑法》相关条款,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据了解,从2006年至今,青岛市海润自来水集团稽查大队共查处窃水案件200余起,移交司法机关20余件,刑事拘留9人。其中,今年查处窃水案件30余起。 青岛市海润自来水集团工作人员提醒,如发现窃水行为,可在工作日内拨打86017087电话举报。一经查实,将按追缴水费的10%对报案人员进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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