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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初中下月11日放寒假
教育局严禁学校擅自调整和随意增减时间
  • 2011年12月20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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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枣庄12月19日讯(记者 杨霄) 19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枣庄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寒假将于2012年1月11日开始,普通高中学校1月18日开始,2月8日全市中小学校开学上课。
  据了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自2012年1月11日(腊月十八)放假,普通高中学校1月18日(腊月二十五)放假,2月8日(正月十七)全市中小学开学上课。枣庄市教育局要求各学校要严格执行规定,在国家法定休息日期间一律不得安排上课。在考试上,要求各学校严格执行《山东省普通中小学考试管理规定》,义务教育阶段期中考试、期末考试是一种阶段性考试,由学校组织进行。小学不组织期中考试,初中的期中考试一般安排在学期中间;期末考试一般安排在学期末放假前一周,试题由学校命制。高中阶段模块考试同时也是学分认定考试,由学校自行组织,试题由学校命制。
  同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要严格执行放假时间,不得擅自调整和随意增减。各中小学要规范办学行为,在放假期间教师严禁进行有偿家教行为。放假前加强对学生寒假期间安全教育,利用传统节日加强对学生的传统文化知识的教育。同时,要控制好中小学生假期作业量,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让中小学生度过一个充实而又有意义的寒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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