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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被“吞”为何难取回?
原来是办信用卡后改了名字,导致预留信息与现在的信息不相符
  • 2011年12月21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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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威海12月20日讯(记者 林丹丹) 知道信用卡的密码,名字也能用证件来证实,可却因为银行的规定必须出示详细的个人交易信息和身份证名。可办信用卡时用的是曾用名,导致账单跟身份证的信息不相符,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信用卡被作废。20日,市民戚先生遇到了这样一件头疼的事。
  戚先生20日发现他的建行信用卡不见了,这才想起17日他曾用这张卡在文化东路附近工商银行外的取款机取款。由于当时比较匆忙,银行卡忘在了取款机里。20日中午,戚先生来到工商银行咨询他的银行卡。工作人员告知,因为操作时间过长,他的卡被取款机“吞”了。想拿到卡,戚先生必须要拿着本人身份证及信用卡的个人信息明细,才能取卡。
  戚先生看到,他的银行卡就隔着柜台玻璃放在那里,信用卡上刻着自己的名字。他认为,自己知道消费密码,可以出示证件证明他的姓名和银行卡上的相同。只要输入密码就应该能代表那张信用卡是属于他的。但是工作人员表示,银行内有规定,被“吞”走的卡在本人不能提供详细信息时,是不能离开工作人员办公室的。且银行只能为戚先生保管三天,到20日下午4点30分之后,这张信用卡会被作废。 
  没办法,戚先生只得赶到海滨北路附近的一家中国建设银行寻求帮助。该行大堂经理说,由于信用卡是由上海建设银行信用卡中心统一派送,威海建设银行网点内并不能提供戚先生的个人信息。如果戚先生想要个人明细,只能刷信用卡才行。如果是普通的银行卡,建设银行是可以为戚先生出示个人信息明细。
  戚先生很无奈,信用卡在工商银行内,他怎么能刷卡呢?随后,戚先生致电信用卡中心,工作人员建议他提供个人消费账单和卡号,或者在网上的电子银行打印出来他的消费明细,再去工商银行索要信用卡。戚先生按照这位工作人员的建议打印了消费账单,去了工商银行。
  可是当戚先生把自己的户口本、身份证、对账单出示给工作人员之后,对方却还是不肯给他卡。原来戚先生在办理信用卡后更改了名字,而信用卡用的是之前的名字,工作人员认为信息对应不起来,不能还卡。最终,戚先生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这张累计了不少积分的信用卡被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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