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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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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标准对备受关注的重金属锰为何没有作出规定?修订过程中是否被大企业左右?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食品安全标准处处长张旭东21日对这些问题作出了解答。 重金属锰指标为何未作规定? 问:日前,知名品牌“苏泊尔”多款不锈钢炊具因锰含量超标等问题被查处。对备受关注的重金属锰,新标准为何没有作出规定? 答:新标准在征求意见过程中,个别单位提出在标准中设定重金属锰的迁移限量指标。经研究,最终新标准未对锰的迁移限量作出规定。主要理由有三:第一,锰是人体必需微量元素之一,有多种重要的生理功能,锰缺乏可引起多种疾病。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规定,成人锰适宜摄入量为3.5毫克/天,最高可耐受摄入量为10毫克/天;第二,凡符合我国相关国家标准的不锈钢制品,其锰的迁移水平不会造成健康损害;第三,标准起草单位收集整理了国外关于不锈钢食具容器有关锰的限量规定,除个别国家外,其他国际组织和相关国家未对锰的迁移量作出规定。 关于不锈钢制品标准中锰指标的设置问题,卫生部欢迎有关单位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并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制度,向卫生部提出增加锰指标的立项建议。
新标准是否被大企业“绑架”? 问:据了解,有相关企业参与了这个标准的修订。新标准是否被大企业“绑架”? 答:参与标准制订的既有一些企业,也有中国五金制品协会、中国特钢企业协会不锈钢分会以及一些地方协会,他们具有比较广泛的代表性,均可提供数据、提出意见和建议。新标准不会被某个企业所左右。 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食品安全标准的制修订有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也需要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让制修订的过程做到广泛参与。我们打算在卫生部网站上开设“食品安全标准”专栏,作为一个沟通的平台,让公众即时了解标准制修订进展。标准制修订过程中,我们还将通过举行论证会等方式,请媒体、消费者等共同参与,力争做到符合健康需要、满足公众要求。 目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划的起草工作已经基本完成。下一步,我们将尽快公开征求各界意见。 据新华社北京12月21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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