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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调解组织超两千个 |
德州所创劳动关系新机制将在全省推广 | |
- 2011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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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2月21日讯(记者 董传同 通讯员 杨太宝 牟永来) 21日,记者从德州市人社局了解到,近日,德州市新创并推行的“柔性调解”、“动态稳定”等劳动关系新机制获全省推广。据介绍,三年来,德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共妥善调处各类劳动关系纠纷2016件,今年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发案率较去年同期下降6个百分点。 据介绍,在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工作中,德州市人社局依据县(市、区),中央、省驻德单位及市属企业实际情况,确定基层调解工作示范点和示范企业,帮助指导示范点完善规范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发挥其示范带头作用。目前,全市已建立各类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2032个,全市132个乡镇(街道)依托劳动保障服务平台全部建立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各类劳动关系纠纷1085件,今年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发案率比去年同期下降了6%。 “过去,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之所以难,难在了案前不知情,案发忙仲裁,案后要回访。”德州市劳动争议仲裁院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为改变这种现状,今年以来,德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坚持提前介入、案前调解,全力打造了“柔性调解”、“动态稳定”的劳动关系。2008年以来,全市案前调解1120件,占立案总数的55.5%。 德州市还建立了“快立、快审、快结”的仲裁绿色通道,探索案前调解模式,建立仲裁旁听制度,推行“柔性”仲裁方法,健全和完善了一系列长效机制,稳步推进了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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