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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2月22日
作者: 本报记者 崔如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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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解脱了!”12月15日,被郓城交警抓获时,肇事逃逸后改名换姓潜逃13年的刘林(化名)感叹到。 原来,1998年9月14日3时40分许,郓城交警接到报警称,在该县220国道杨庄集镇路段,一辆自西向东行驶的农用四轮车与同向行驶的一辆大型货车追尾相撞,四轮车上四人不同程度受伤。 郓城交警大队事故科交警赶到现场发现,两名重伤者已被送往医院抢救。随后,交警获悉,肇事司机将伤者送至医院后逃逸,伤者抢救无效后死亡。办案交警调查确认,肇事司机为刘林。后来,警方将逃逸的刘林列为网上逃犯。 “清网行动”以来,郓城交警摸排发现,13年前肇事逃逸的刘林可能已经改名换姓,经多方侦查确定其在黑龙江鹤岗。12月15日,办案交警在鹤岗警方的配合下,在当地一家煤矿将刘林抓获。 被抓后,刘林称,事故发生后,他曾打算自首,但一念之差还是选择了逃亡,“整日提心吊胆过日子”。目前,刘林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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