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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启动打击经销假洋酒专项行动
网上卖洋酒,节前严查
  • 2011年12月23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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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2月22日讯(记者 曹思扬) 自12月23日起至龙年春节,青岛市工商局在全市流通环节开展严厉打击经销假洋酒专项行动,洋酒类网上经销成为监管重点。
  据了解,今年5月至8月,青岛市工商局开展了为期4个月的流通环节酒类专项整治。经排查,目前青岛市流通环节共有酒类经营者22719户,立案查处酒类违法案件13起,查扣酒类2191公斤,罚没款12.03万元。目前临近圣诞、元旦、春节酒类消费旺季,为了保障市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青岛市工商局在前期酒类整治的基础上,决定自12月23日起至龙年春节,在全市流通环节开展严厉打击经销假洋酒专项行动。
  据悉,此次专项行动整治对象为全市流通环节洋酒经销行为,洋酒包括所有国外进口的烈酒(伏特加、威士忌、白兰地等)、红酒(葡萄酒、果酒等)、啤酒等;整治范围为全市经营洋酒的商场、超市、专卖店、贸易公司及批发部,食品批发市场、洋酒一条街等集中交易场所和网络酒类销售行为;整治内容包括洋酒经营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是否齐全有效、索证索票是否齐全规范,重点检查索取供货商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流通许可证、检验合格报告、购货票据等情况,酒类包装物或者标签上是否按照规定标明产品的品名、产地等要素,进口洋酒是否有出入境检验检疫的通关证明及海关进口证明文件等内容。 
  据青岛市工商局食品安全处处长孙立伟介绍,此次专项行动对洋酒类网上经销进行了重点监控,重点检查网络销售经销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是否齐全有效,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方式销售假酒、假洋酒、标签包装、防伪标识和传授灌装、勾兑技术等违法行为。对青岛本地的网络销售经营者,将到其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予以规范;对外地网络销售经营者涉嫌违法经营的,将及时函告有管辖权的工商部门进行协查。  
  据了解,市民可拨打12315和10109135或发短信至106353212315举报,工商部门将予以保密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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