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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合同,打官司拿不出证据
两公司因经济纠纷对簿公堂,经法院调解达成和解
  • 2011年12月23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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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 姜萌 摄
  本报12月22日讯(记者 姜萌) 韩国某电子公司与某世界500强控制器企业合作多年,却从未签过合同,近期,双方因经济纠纷对簿公堂,由于没签合同缺少证据,经过城阳法院涉外庭和青岛贸促会的多次调解,22日上午,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和解。
  位于城阳的韩国某电子公司与某控制器公司存在长期的承揽合同关系。电子公司是韩国独资企业;控制器公司是英资企业,属于世界500强企业。控制器公司常年向电子公司提供原材料,电子公司按控制器公司要求加工成品。多年来,双方交易额达600万元,却从未鉴过书面合同,只是通过电子邮件相互联系。但去年底,控制器公司对电子公司加工的产品质量不甚满意,拒绝支付加工费。双方多次沟通未果后,电子公司将控制器公司告上法庭。
  庭审中,电子公司要求控制器公司支付加工费19万余元。控制器公司则称,不支付加工费是对加工的电子产品不满意,认为电子公司浪费了原材料,要求电子公司支付18万余元的材料损耗费,电子公司则认为材料损耗顶多4万元。但因从未签订过合同,双方都无法提供索要费用的依据。
  第一次庭审结束后,双方考虑到举证需要财务重新进行核算、对账,耽误日常运营,于是同意庭后调解。控制器公司愿意支付电子公司10万元钱结案,但电子公司却不同意。城阳法院涉外庭和青岛市贸促会多次为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协议,控制器公司向电子公司支付15万元的加工费了结此案,双方再无其他纠纷。
  22日上午,在调解现场,双方当事人对何时支付款项和谁来支付诉讼费展开了讨论。最终双方约定,控制器公司在2012年1月20日前将15万元支付给电子公司,而4000余元的诉讼费则由电子公司支付。
  据悉,今年12月8日起城阳法院与青岛市贸促会合作,对多起涉外商事案件进行调解,共调解案件21起,经过调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共有14起,撤诉1起,涉案金额达637万元,达成和解金额56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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