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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援助月昨起启动
重点援助对象:长期失业人员和残疾人家庭成员等
  • 2011年12月23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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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枣庄12月22日讯(记者 李泳君) 22日,记者从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枣庄市将于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活动,帮助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就业。
  记者了解到,本次援助对象分为5类。重点是长期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部分与国有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人员,独立工矿区困难企业失业人员和历年积累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重点是特困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登记失业人员。重点是残疾大中专毕业生、家庭贫困和一户多残家庭中的残疾人;就业状态不稳定的原就业困难人员。在“旧城改造”中涉及的拆迁户家庭登记失业人员及残疾人家庭成员。
  本次活动的时间为2011年12月22日至2012年1月21日。所有符合上述条件的就业援助人员通过就业失业登记认证。确保辖区内每个“零就业”家庭中至少1个登记失业人员实现就业,确保辖区内每一位未就业的援助对象都能够得到至少1次职业指导、3次职业介绍服务
  本次活动将组织开展专场招聘会,集中为援助对象提供合适的岗位信息;在技能培训环节实行“一人一技”,依托定点培训机构,对就业援助对象开展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社保部门将结合“两节”期间的送温暖活动,对就业困难人员上门送岗位、送慰问金;对有创业愿望和条件的人员协助提供小额担保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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