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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家纪念馆接受安全检查
  • 2011年12月23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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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枣庄12月22日讯(记者 李淼) 22日,记者从枣庄市文物管理办公室了解到,从12月9日到21日,枣庄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枣庄市文管办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市11家设计二三级安全风险单位的纪念馆进行了文物消防安全大检查。
  检查组通过对每个被检查单位是否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器材是否年检、安全入口和消防通道是否有明显标志、应急灯和消防栓是否有效、技防探头布局是否合理、安全防范系统设施是否达标等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
  从检查总体状况看,文物行政部门和博物馆、纪念馆重视文物安全消防工作,会同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对文物安全进行了自查,大部分博物馆、纪念馆的安全工作制度健全,责任到人,库房管理规范,安防设施运转正常,基本达到安全要求。
  检查组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求其立即进行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将逐一跟踪督办,确保文物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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