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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2月25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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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的“足球大审判”不仅对涉案人员进行了审判,也对过去足球界乃至整个体育界的自我监督约束机制敲响了警钟。 谢亚龙和南勇都是一度深得信任才来到足协的,给人以冠冕堂皇、正气凛然的印象,属于在足球不景气之际被寄予厚望的干部,他们不可能不懂得腐败问题的严重性,明知故犯,显然是心存侥幸。由此看来,指望官员“自己约束自己”显然是靠不住的,我们必须从内心深处摒弃对“人治”的推崇,从现在开始,便坚信只有“法治的力量”才是真正靠得住的。 要想防患于未然,从根源上斩断中国足球界的“黑色利益链”,我们首先要还原足球的本质,不让它承受太多的压力;其次必须坚定不移地将职业化改革推到深处、进行到底;最后则是逐步推进管理体制方面的改革,这一点反过来又能为职业化足球顺利发展保驾护航。 让足球彻底“职业化” 中国足球界假赌黑问题,目前业已大白于天下,很多中国球迷将中国足球水平低下的原因全部推到这上面,认为“就是那些丑陋现象,祸害了中国足球”。其实这种观点有失公允——假赌黑问题是击垮中国足球的一记重拳,但绝非中国足球的病根。有很多人认为解决了赌球问题,中国足球就有望获得新生。这其实是一种廉价的乐观主义情绪,也是一种简单化的思维。远如意大利、德国,近如韩国,近些年来均曾出现足球丑闻,为何他们的足球还能蒸蒸日上,咱们的足球却是每况愈下呢?一个真正的区别便是,人家那是职业联赛,我们的中超虽然也叫这个名字,却是“伪职业化”的。 有职业化的规则,却没有人去执行;有监督机构,却从来没有起到过作用;有合同文本,却没有照办;甚至连俱乐部与俱乐部之间,都可以在赛前协议比赛……凡此种种,哪一点称得上是职业化呢?当我们的职业俱乐部投资者们总在埋怨中超联赛的环境不好、只能赔本赚吆喝的时候,他们有没有想过,自己对俱乐部的管理是专业的还是业余的?说到底,以往的中超联赛就坏在伪职业化上,一群自以为是的管理者拿着职业化的章程,却在干着半职业化或者业余化的活,这样的联赛自然搞不好。 管理不到位,体制局限,政企不分,管办不分,中国足球一切美好的规划都成为一纸空文。推行职业化这些年,中国联赛俱乐部的数量忽多忽少,除了顶级联赛之外,对次级联赛的建设几乎放任不管,导致假球、黑哨满天飞。在联赛的升降级问题上经常朝令夕改,甚至出现过联赛进行中途修改升降级制度这样极不严肃的事情。而在联赛的准入制度上,中超联赛当年的准入制度几乎形同虚设,现在还有几家俱乐部拥有7块草皮训练场?还有几家俱乐部拥有自己完整的梯队建设?即便曾经要求的百万元联赛保证金现在也早已没有了下文。而冠名费几乎成为中超俱乐部目前最大的一笔收入,俱乐部的品牌效应更是无从谈起。俱乐部已经成为投资人的个人兴趣爱好,甚至成为投资人借机牟取其他暴利的一个载体,正因为这样,我们才对国企足球俱乐部、房地产企业足球俱乐部有着深深的担忧。 反观足球发达国家以及我们的近邻日本、韩国,他们的足球是怎么形成如此繁荣局面的呢?足球在那里已经像文化、娱乐等其他行业一样,成为一个巨大产业。在这个产业链中,俱乐部就是企业,球员就是员工,此外还有电视运营商、赞助商、经纪人等一系列参与者。在意大利,足球产业早已被称为“无烟工业”并进入十大产业之列。足球是具有相当商业价值的东西,每个从业者都可以从中获得收益。而国家除了必要的国际比赛组织队伍外,根本就不会给足球什么投入。在我国,足球始终有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之嫌,这就使得中国足球先天性地存在“监管难”的问题,也是早年间众多“关系球”、“默契球”出现的根源。正因如此,最初中国足协对类似情况才一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当然了,后来假赌黑问题侵蚀中国足球的肌体,一些足协大员不仅不予以制止,反而同流合污从中渔利,他们现在受到惩处当然是罪有应得。 由此,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中国足球要想真正强大起来,要想实现真正的职业化,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是否真正职业化,有一个标尺,那就是一个国家的足球产业到底处于一个什么样的水平上。 “管办分离”势在必行 我们都知道亡羊补牢的道理,警方这一次帮助中国足球界“捉了狼”,但不能够永远帮足球、帮中国体育界站岗放哨。自己的事情还得自己办,在中国体育界,中国足球率先一步进行大规模的反腐,这并不见得完全是坏事,先行一步便有了先一步健康发展的机遇。体育主管部门应该做好公安机关不可能代理的工作——建立足球健康发展的新秩序,按照足球运动规律制定规章,严格监管,给公众一个满意的交代,这就涉及到管办分离的问题了。 最后一个阶段,无论是国家体育总局局长刘鹏、副局长蔡振华还是足管中心主任韦迪,均提到了“管办分离不仅要进行,而且要加速”的问题——足管中心、中国足协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管办一体的弊病已经广为人知——其实“管办分离”早就不是一个新鲜话题,为什么实施起来却这么难?这主要涉及权益及体制两方面的问题。 2006年,为了顺应职业联赛的发展潮流,中超公司应运而生。这是一家从福特宝公司分离出来的另一个公司,负责中超联赛的经营运作,性质跟福特宝完全一样。据悉,中国足协是该公司的大股东,占有36%的股份,16家中超俱乐部各占4%的股份。中超公司说白了就是足协为了“顺应改革潮流”——2004年徐明、张海等人“七君子”逼宫事件,事实上就是俱乐部方面看清了商业运作的奥妙、看到了联赛带来的巨大商业利益,从而想分吃一杯羹。足协从中已然看到了俱乐部的力量——将部分权利分给俱乐部而组建的,但实际上大权还是被足协掌控。中超公司在创立之初一度十分火爆,但公司每年分红寥寥无几,分到每家俱乐部头上仅有二三百万元人民币,而且有时候俱乐部拿到的还只是实物而不是现金。比如有一年,某啤酒品牌冠名中超,年底结算时,中超公司便把啤酒作为分红的一种送给各家俱乐部,北方一家俱乐部就把这批啤酒放到仓库中,还没等他们给员工分发,这些啤酒居然就过了保质期。为什么中国足协始终不愿意放权?原因很简单,如果足协充分下放经营权,那么足协的经济利益和权力范围将受到极大的削减。 经营权尚且如此,体制方面的改革自然就更难了。在现有体制下,即便各家俱乐部真的成立了职业联盟,这个联盟没有了官方的背景,还能够组织、协调各个职能部门一起为联赛的顺利开展保驾护航吗?答案自然是否定的。我们说中国足球的事情,改革艰难,主要指的便是这个。如果在体制方面没有新的尝试,没有新的突破,今后的中国足球便仍然难言职业化,也难以避免会继续“跑偏”。 本报记者 李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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