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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防开展“零点”夜查行动 |
| 确保圣诞、元旦期间消防安全 | |
- 2011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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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消防人员正在检查酒店消防监控室的巡逻记录。 本报记者 苑菲菲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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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热线6610123消息(通讯员 牟晓燕 记者 苑菲菲) 24日晚上8点,烟台市公安消防部门开始了“零点”消防安全夜查行动,主要排查圣诞、元旦期间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隐患,确保圣诞、元旦期间消防安全。 24日下午,市公安局在市局办公楼前举行了此次“清剿火患”战役圣诞“零点”消防安全夜查行动的启动仪式。市消防支队、五区治安、经侦、消防大队、派出所民警以及新闻媒体记者200余人参加了启动仪式。此次“零点”行动将分两个时段开展,第一时段为圣诞节期间,时间为12月24日和25日每日20时至次日凌晨1时;第二阶段为元旦期间,时间为12月31日20时至次日凌晨1时。 “零点”行动要求,对全市可能进行圣诞庆祝活动的影剧院、酒吧、饭店、KTV、夜间营业的商场、超市、有文艺演出的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场所等,进行消防安全大排查。重点检查娱乐服务场所是否违规超员经营,是否违规在室内使用明火、燃放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在营业期间每2小时进行一次防火巡查;单位和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完好有效等。 夜查期间,凡发现违反规定在公共场所室内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律依法对责任人员予以拘留;凡发现公共娱乐场所违规超员经营的,一律疏散超额人员,并依法对责任人员予以处罚;凡发现建筑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严重堵塞或数量不足,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会立刻依法予以临时查封,凡不能保证消防安全的,坚决不允许举办“狂欢”活动,并严格实施“清偿”措施,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参与夜查的治安、经侦、消防部门负责重点单位,派出所负责“九小场所”。在24日和25日每晚8点到次日凌晨1点,夜查人员都会对辖区夜间营业的可能举办节庆活动的单位和场所全部检查一遍。此次“零点”夜查行动,烟台市14个县市区也分别在当地14个分会场同时举行。全市消防监督员和治安、经侦、派出所民警共组成868个检查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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