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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明规范商家节日促销行为
  • 2011年12月26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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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东明12月25日讯(记者 董梦婕 通讯员 朱殿立) 为严防促销陷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12月23日起,东明县工商局进行为期7天的节日促销行为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将商场、超市促销活动中的格式条款纳入检查的重要内容,对含有“此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活动赠品概不退换”等涉及“霸王条款”内容的即时约谈其负责人,督促其自觉规范商品促销宣传行为,对逾期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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