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个同事太不实诚了—— |
| 将房转租给同事后“顺走”电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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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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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热线6610123消息(通讯员 培泉 晓冬 记者 钟建军) 开发区一男子将租来的房子转租给同事王某时,“看中”了同事的笔记本电脑,他趁同事上夜班,从窗户爬进屋里将笔记本电脑偷走。12月22日,胜利边防派出所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抓获。 12月22日早上8点,在烟台开发区三十里堡村金波小区租房子居住的王某上完夜班回到住处,一进屋他傻了眼:原本放在桌子上的笔记本电脑不见了。西侧的窗户虚掩着,屋里肯定进小偷了。随后,王某立即拨打了110报警。 胜利边防派出所接到报案后,民警立即赶到事发现场。经调查发现,门锁没有损坏,极有可能是熟人作案。随后,王某给租给他房子的同事李某发信息,问他是否偷了自己的笔记本电脑。即将乘坐火车回老家的李某承认电脑是他偷的,说一会儿就赶到王某的住处。 当李某进屋后,在屋内等待的民警将他抓获。据李某交代,他打算回老家就将房子转租给同事王某,他看见王某有一台笔记本电脑,也知道屋内西侧的窗户都是不锁的,就想回老家前把笔记本电脑偷走。 12月21日,李某瞅准王某去上夜班,晚上8点30分,他趁着没人注意,将西侧的一扇推拉窗推开,翻进了王某屋内。进屋后,他发现门口的桌子上放着一台笔记本电脑。他将电脑合上,将鼠标连同笔记本电脑一起塞在外套里。听到窗外有人说话走动,他没敢立即出去,而是在屋里耐心等待。等了一个小时左右,听到外面没有声音了,他才翻窗跳出了屋外。 目前,李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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