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2011年12月27日
作者:
-
【PDF版】
|
|
|
|
|
本报12月26日热线消息(记者 张焜)司机醉驾被查,竟然拿假证糊弄交警,最终被法院判决拘役4个月。26日,记者从潍城法院了解到,正是因为醉酒司机不配合警方调查,出具假证,所以受到较重处罚。 2011年5月上旬的一天中午,潍城交警大队民警在北宫街路段执勤,发现一辆轿车逆向行驶而来,遂上前将车拦下。民警打开车门后,立刻闻到了一股酒气。轿车司机随后被民警带往事故中队进行抽血化验,检出酒精含量为163.12mg/100ml。当民警要求司机拿出证件时,男子说出了自己的名字,并拿出一份同名的驾驶证。 正当民警想通过警务系统查询驾驶证信息时,发现证件有异样之处,仔细一看发现证件有伪造的痕迹。事后通过查询,民警证实了这一判断。经过民警的劝说、问询,38岁的司机李某才好不容易承认:自己根本没有驾驶证,那份驾驶证是伪造的。 2011年9月份,由于李某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认为,无证司机李某醉酒驾驶车辆在道路上逆行,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应予刑罚,遂判处其拘役4个月。 潍城区法院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李某被判拘役4个月,与他当时出具假证件、假名字逃避检查有关。 出具假证件、不配合交警检查、采取一些手段阻挠等行为,法院可能会酌情从重处罚。此案中,鉴于李某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还能自愿认罪,法院又酌情对其进行了从轻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