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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色文化镇(村)开始自荐啦 |
| 每县区可报1-2个特色文化镇,2-3个特色文化村,申报时间12月底截止 | |
- 2011年12月27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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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菏泽12月26日讯(记者 李德领) 26日,记者从菏泽市文广新局获悉,菏泽市将对全市乡镇(街道)、村特色文化项目进行普查,并评选一批特色文化镇(村),每个县区可申报1-2个特色文化镇,2-3个特色文化村,若符合条件的乡镇、村数目较多,也可适当多报,申报时间截至到12月底。 据了解,“菏泽市特色文化镇(村)”由所在乡镇(街道)、村按照评选标准自我评估后上报县区文体局,各县区文体局负责对本地申报的特色文化镇(村)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向市文广新局申报。对各地申报的特色文化镇(村),市局将采取集中评审与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验收。审验合格的由市文广新局颁牌命名。 申报材料要求反映特色文化创建工作以及特色文化活动、队伍建设等情况的VCD音像资料,“我们在搞好特色文化项目普查的同时,更要做好特色文化镇(街道)、村创建工作的指导,积极支持各乡镇(街道)、村结合实际打造1-2种本土特色文化。”菏泽市文广新局文化科相关负责人说。 菏泽市特色文化镇(村)评选标准 特色文化是各地长期以来由于物质生活、文化传统、民俗民情、社会风气、地理环境、气候条件等因素综合演变的产物。包括民间音乐、民间舞蹈、民间戏曲、民间曲艺、民间杂技、民间美术、民间手工技艺、民间信仰、游艺、传统体育与竞技、传统医药等。如庙会、农民画、唢呐、杂技等,申报单位最少要有一个较有影响的特色文化项目(物质的或非物质的),物质项目的产品营业额应占全镇、村经济总量的2%以上;有一定的群众参与率(占总人口总数的20%以上);特色文化镇要有五支以上的特色文化团队,50个以上的特色文化明星,100个以上的特色文化家庭,500个以上的从艺或从业人员;特色文化村要有一支以上的特色文化团队,10个以上的特色文化明星,10个以上的特色文化家庭,100个以上的从艺或从业人员;特色文化队伍要稳定活跃,能够持续发展,富有活力;有专门的特色文化产品陈列室和特色文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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