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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年放鞭炮,安全莫忘掉
菏泽市质检所提醒市民,购买合格鞭炮、正确燃放
  • 2011年12月27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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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菏泽12月26日讯(通讯员 连卫政) 春节临近,购买鞭炮的市民也开始增多。菏泽市质检所工作人员提醒市民,为安全过节,应从合法渠道购买合格产品,并按照说明燃放。
  首先,无生产许可编号的私制鞭炮不可买。缺少生产许可编号的鞭炮是私制的,往往存在安全隐患。不法生产者为了使鞭炮响声大,震得高,在制作过程中使用爆炸力很强的火药,这样的商品在使用时经常出现伤人事件。
  其次,无照经营者的鞭炮不能买,消费者与无照经营者的交易是私下交易,这种交易不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出现质量、安全问题无法得到索赔。
  第三,购买鞭炮时要索要发票,当权益受到侵害时,消费者可依法到消费者协会投诉或拨打12315电话投诉。
  最后,在燃放鞭炮时要按提示说明来操作。不正确燃放,有可能会引起火灾,不仅会给市民带来经济损失,还有可能造成人身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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