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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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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枣庄12月26日讯(记者 李泳君) 26日,记者从驻枣各高校了解到,从2011年12月下旬开始,枣庄市各高校陆续开始放假,假期一般在五周左右,有的高校放假时间达到七周。据了解,根据省教育厅要求,高校不得以实习的名义变相放假。 记者了解到,枣庄学院寒假放假时间从1月7日至2月12日;枣庄职业学院从1月1日至2月11日;枣庄科技职业学院分批放假,学校初步定在12月31日开始放假,2月13日开学;山东化工技师学院初步定在12月30日开始放假,放假时间大约七周。省教育厅要求各高校每学年教学总周数不得少于40周。高校每学年寒假、暑假放假总天数不得超过85天,并不得以实习的名义变相放假。 放假期间,学校要开放图书馆,提供自习教室和文体活动场所,保证留校学生学习和生活条件,学校对此不得加收住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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