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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生事故后谎称“车辆被盗” |
| 结果被民警从报警时间发现猫腻 | |
- 2011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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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96706热线消息(记者 董钊 通讯员 申喆) 一辆面包车的驾驶员肇事逃逸,民警追查中,车辆所有人告知“当晚车子被盗了”。细心的民警发现,车辆被盗的报警时间比事故发生晚了近半小时,其中必有蹊跷。 12月25日晚8点48分,天桥大队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国道104线东车村附近,一辆面包车与一行人发生交通事故,行人伤势较重,面包车驾驶人事发后弃车逃逸。交警在肇事面包车上找到3张名片,通过名片上的电话联系到孙某,孙某在电话里称:他是面包车的所有人,但此车在事发当晚8点左右被盗,并且已经报警。 后来经过民警调查,孙某拨打“110”报警时间为晚8点47分,经过电话询问报警人,事故的发生时间是晚8点20分左右。时间上存在着重大疑问,专案组立即传唤孙某及孙某的儿子,并且在调取了父子二人的手机通话记录后发现,二人事发后与李某电话联系密切。经调查,李某是孙某的女婿,但是孙某父子二人一口咬定车辆被盗。经过办案民警连夜突审,加上耐心细致的工作,于12月26日5点40分左右终于攻破孙某儿子的心理防线。 孙某的儿子交代:当时是李某驾驶的肇事车辆,事故发生后因车辆损坏,李某弃车逃逸,再通过电话告知事故的情况,三人到现场观察完情况后,串谋编造车辆被盗的情节,妄图掩盖交通事故事实,逃避法律责任。 12月27日,李某到天桥交警大队投案,李某对发生事故后弃车逃逸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李某已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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