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济宁出租车明年实行单车考核 |
| 扣满30分,三年不能开出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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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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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济宁12月28日讯(记者 李蕊) 为进一步规范其从业行为、提升服务质量,从2012年1月1日起,济宁城区出租车行业将实行《城区出租汽车客运单车考核办法》。其中规定,凡一年内累计扣满30分的“的哥”,将吊销其《服务资格证》,三年内不得从事出租车营运。 “目前济宁城区共有1560辆出租车,想规范经营行为,必须制定考核标准,严格管理。”济宁城区出租车管理所负责人告诉记者,出租车实施考核办法后将分为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两方面打分。考核评分由标志标识、营运规范、加分项目三大块构成。“无正当理由拒载乘客的,一经查实立即扣20分。该负责人表示,按照《出租车单车服务质量考核标准》规定,无理由拒载、不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器、不主动给付乘客专用机打发票等,都将被扣掉1至20分不等。 记者了解到,新规定设置有奖有罚。出租车驾驶员在经营过程中如有见义勇为、救死扶伤等行为,经确认后将为其加3分。主动上缴乘客遗失物品,也将根据物品价值的大小给予1至2分的加分奖励。驾驶员光荣事迹被报道的,最高可给予5分的加分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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